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安桂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已受理马清诉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安桂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织劳人仲案字〔2026〕第22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组庭人员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发布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3月11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织金县三甲大道中段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织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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