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州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织金县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织金县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织金县2026年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工作方案》予以公布。
织金县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入学条件
(一)入学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须年满6周岁,即出生日期须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必要条件
1.城区户籍
城区户籍(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适龄子女、大新桥水库移民适龄子女)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证件类原件用于审核),并依据“就近免试”原则安排入学。
(1)对于在入学登记前已将户籍迁入城区范围内的,需持公安户口簿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原件,前往户籍所在片区内学校进行登记。若片区内户口迁入登记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或实际办学承载能力,则依据户口落户时间先后顺序,遵循“先落户、先安排”原则,对未获得片区学校入学资格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惠民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子女,如户籍尚未迁入惠民街道,需出具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户口簿和入学通知书。经惠民街道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名册核对属实后,可按辖区登记入学。
(3)大新桥水库、白泥坡水库移民福星小区安置户子女,需提供公安户口簿、入学通知书、移民手册、移民搬迁安置协议及现居住地相关居住证明。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移民花名册进行核对,经核实属实后,可按现居住地辖区登记入学。
2.城区购房
遵循户籍优先原则,有序推进城区购房入学政策实施。已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入住的非城区户籍子女(含县外户籍),需依据下述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用于核验),并依据“就近免试”原则予以安排入学。若户籍生源登记数量超出学校实际学位容量,学校将停止受理购房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由县教育局统一统筹安排入学。
(1)登记日期截止前,在城区购房并实际入住满半年以上的,申请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公安户口簿及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原件。
(3)依据购房时间先后顺序,遵循“先购房、先入住、先安排”原则,对未安排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至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县内非城区户籍
县内非城区户籍且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2026年7月31日报名登记截止前,在县城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的就业和住所。根据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用于审核),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提供公安户口簿复印件及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原件。
(2)在城区经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半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3)在城区务工的,须提供用工单位为其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据。
(4)对于未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的子女,须提供在县城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居所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县外户籍的随迁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于2026年7月31日报名登记前,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所等相关规定要求,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安户口簿。
(2)织金县公安局核发的实际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半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4)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半年以上的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在城区经商的,须提供登记满半年及以上的企事业营业执照。
5.符合其他政策的优抚人员子女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子女,须按要求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原件用于现场核验),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公安户口簿。
(2)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类别证明材料
二、入学登记程序
(一)城区户籍子女、城区内购房且实际入住人员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适龄子女(指搬迁到织金主城区和惠民街道区域)、大新桥水库移民适龄子女
1.报名登记时间:8月3日—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登记地点:各辖区内相应服务学校。
3.登记提供资料:根据城区户籍子女入学条件相关规定,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辖区内相应服务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将现场审核材料并负责入学政策解读。
(二)非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县内非城区户籍人员子女、县外户籍的随迁人员子女、符合其他政策的优抚人员子女)
1.报名登记时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登记地点:织金县第五中学。
3.登记提供资料。根据县内非城区户籍子女、县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及其他政策优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相关规定,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自愿选报的学校办理报名登记。工作人员将现场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就入学政策予以解读。县教育局将适时公布学位情况。
非城区户籍及辖区内购房人员子女,织金二小(南门老校区)、织金四小、织金六小、织金七小、织金九小、织金十小、可在织金一小集团校(双堰街道花红小学)、织金二小集团校(双堰街道红旗小学)、织金三小集团校(双堰街道荷花小学)、织金五小集团校(文腾街道中心学校)、织金八小集团校(绮陌街道平桥希望小学)、惠民街道中心学校等指定学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一所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若登记人数超过该校剩余学位容量,则由县教育局依据相关工作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织金一小、织金二小(分校区)、织金三小、织金五小、织金八小,只招收辖区内户籍人员子女及辖区内购房人员子女。遵循户籍优先原则,若登记户籍生和购房生人数超过学位容量,则由县教育局依据相关工作规定统筹安排至相应学校入学。
(三)材料复核。8月16日—20日,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各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对报名登记人员材料进行严格复核。
(四)公示名单。8月21日—25日,由县教育局向社会公示审核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安排入学。8月27日—28日,各学校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序入学。
三、城区外的乡镇(街道)及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要求
(一)城区外的乡镇(街道)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街道)须严格依据县级招生入学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须严格遵循划片区招生原则,切实落实6周岁入学年龄规定。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需跨辖区就读的,须严格依照一年级入学相关政策规定办理。针对大班额问题,必须坚持“存量减少、严禁新增”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规模,不得随意撤并教学点,避免引发新增大班额现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须严格遵照省教育厅校历安排执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公民同招、逐步压减”的工作要求。民办学校应在核准的招生范围内自主招生,并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通过考试等方式掐尖招生;禁止组织入学测试、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须实行随机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借面试、评测等名义变相选拔学生。
四、试行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多子女“长幼随学”政策
(一)申请基本条件
为有效缓解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家庭就学接送的实际困难,切实减轻家庭负担,探索建立长幼随学工作机制。同一家庭中有两名及以上子女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且其中一名子女已在县内某小学取得起始年级以来的连续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其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其他子女,可申请随该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须于规定的入学登记期限内,向意向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亲子关系)、已入学子女的学籍证明(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申请出具)、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由学校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在学校学位资源许可的前提下,应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随学子女入学;若意向学校学位不足,则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及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协调至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同类型学校。申请及招录结果须在学校公示栏及县教育局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教育局负责对长幼随学工作机制的实施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切实保障多子女家庭就学权益。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
附件:1.织金县小学一年级招生规模及划片区情况表。
2.织金县2026年“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2194070(基础教育股)
咨询地点: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附件1:
织金县小学一年级招生规模及划片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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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人数 |
服务范围(以户籍地址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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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织金一小 |
330 |
文腾街道金西社区:西环路22-130号的双号(紫金华府至山禾源广场,含紫金华府和山禾源广场),城西路1-49号的单号(金南1号至八大碗)、2-46号的双号(金南1号对面至八大碗)。 文腾街道金中社区全部,具体区域为:新华南路单号(县政府到南门牌坊脚的区域为新华南路);西环路1-207号的单号(县政府后面往西门方向,含金南商城);新华北路单号1-241号(县政府往北门牌坊至北门桥区域);新华西路单双号(包括幸福家园、金梦园),前进路,平安小区,支前路(含后街组),公安路,文化路57号及以上的单号,文化路60号及以上的双号,财智金南,福欣园,紫竹路,壕头,环城南路,金南商城1号、2号、3号楼。西环路2-20号的双号(保险公司附近),金西商贸城,金中路2-22号的双号。 双堰街道太平社区:新华北路双号(老十字街到北门桥的财神庙一侧),新民路(财神庙到雨洒金桥),文化路(大水沟到县委),南灵路(教师新村旁),清泉小区(教师新村、金南小区等),新华南路双号。玉屏路(童生桥至北门桥),和平路(十字街附近),清泉路(自来水公司附近),共同路(保健站附近)。 双堰街道金南社区:沿河路1-109号(太平桥至大府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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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织金二小(南门老校区) |
330 |
双堰街道金南社区:杨家田(同辉花园后面),森林路单号(南馨园后面),金南路双号(二小至狗桥的武装部一侧,含同辉花园、南馨园),南笔路(织金五中后面到白马山路段、含织金五中)、尚润国际、佳和半山公园、火车站站前广场安置点。 文腾街道金西社区:西环路132-252号的双号(西山路口至二小,含西秀小区、供销大楼、金凯帝景),金园世纪城,汇金广场,教场路,小教场路,教场西路,金南路2号及附号,城南路,森林路双号,西湖大道(原金西社区办公点往火车站方向的金西社区辖区,不含原金西社区办公点)。 双堰街道太平社区:沙井巷(新桥至狗桥,含四方井、水岸家园、滨河路)、金南路单号(二小到狗桥的中央馨城一侧,含中央馨城)。文腾街道独山村。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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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织金二小分校(凤凰公园校区) |
110 |
双堰街道黑石村、龙湾国际、龙城南苑、豪仕至和府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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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 |
服务范围(以户籍地址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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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织金三小 |
495 |
双堰街道双堰社区全部。 双堰街道星秀社区:鱼山路(双堰塘路口至鱼山脚),鱼山北路,健康路(县医院至原国税局),双堰路54号及以后(二中前门至双堰塘路口的县医院一侧),沿河路173号及以后(原国税局至玉皇阁),玉屏路(童生桥至安居路口),星鱼路(星秀路口至鱼山路口,含浩阳城市花园、中成公寓、君诚天下、惠民大厦),星秀路186号及以后的双号。 双堰街道金南社区:南笔路(老三中到五中路段〈含老三中教师宿舍、织金五中),金东路2-188号的双号(东门路口至宾兴洞),古佛路1-102号(东门口到水厂),黄堰巷1-30号(老教研室),白玉巷1-65号(粮食局后面的农贸市场附近),城防路68-76号(东门口),新华东路2-142号的双号(粮食局附近),新华东路95-155号的单号(粮食局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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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织金四小 |
330 |
文腾街道西湖社区全部(含文家坝户籍)。 文腾街道金西社区:城西路48号及以后的双号,西山巷(紫金华府后面老水塔等区域),西山二巷(紫金华府后面老水塔等区域),城西路51号及以后的单号(桂园居至西湖桥,含桂园居),花卉路(华西医院对面),人人山路(金南1号后面的山上),移民西路(含中成欣园),河滨路,金西路(含木杉寨、金河湾),西城街,二岭一巷(西一街),二岭二巷(西二街),西湖大道(原金西社区办公点往西湖桥方向的金西社区辖区,含办公点),金中路单号(山禾源广场至供电局,不含山禾源广场),金中路1-41号单号(含中央国际A栋)。 文腾街道金北社区:深圳街,深圳一街,深圳二街,春风路,凤栖巷(含母鸡井),凤鸣巷,金中路单号从43号开始,大坡村。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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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织金五小 |
330 |
文腾街道金北社区:金北路(包含东方之花国际广场、惠友广场、平远明珠),中央国际B栋,山禾源商都(花园新村),新华北路276号及以后的双号和189号及以后的单号(北门桥至山禾源路口),八角岩,向阳路(含法星路、天泉宫、金安1号),登高楼路(含黔美花园、黔中国际、登高铭苑、174、二屯坡、蔡家山等),马家巷(马家寨),金中路24号及以后的双号(北门桥至北大街的沿河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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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 人数 |
服务范围(以户籍地址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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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织金六小 |
330 |
双堰街道星秀社区:安居小区(含锦绣黔城、宇东之星、星河湾、五洲水汇等),安置房(国皓家电后面),星秀路1-289号单号和2-184号双号(二中路口至龙洞加油站对面岩山处,含幸福涟源、阳光水岸、天然居、星秀苑等),山禾源水乡辖区全部。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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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织金七小 |
770 |
双堰街道北门社区:水淹组、岩山组、上木嘎组、下木嘎组、黑坡组,伟鑫和园。 双堰街道杨柳社区:廉租房(杨柳小区、阳光小区、龙洞小区等)、碧桂园、桐兴苑、官塘一号、人影组、下寨组,杨柳路1-173号(复烤厂附近区域)、双堰街道星秀社区上寨组。 绮陌街道三架山社区(官塘一号小区)。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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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织金八小 |
440 |
双堰街道北门社区:林场组、陈家寨组、落坑田组、大屯脚组,含尚吉汽车城。 双堰街道杨柳社区:偏坡组。 文腾街道金北社区:平安大道以下至万都时代路段、城市森林、甲槽小区、万都铭城(万都时代)、织金印象、依云尚品、金玉龙城、半岛温泉、杨柳新城、杨柳国际。 绮陌街道三架山社区:大石板组、包包田组、小屯脚组、四角田组、三架山组、丫口田组(不含官塘一号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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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织金九小 |
220 |
惠民街道涌潮社区、尖山社区、箐脚社区、干坝社区。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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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织金十小 |
330 |
惠民街道恒大社区、惠民社区、惠泽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适龄儿童,福星小区生态移民搬迁对象和居住在福星小区白泥坡水库移民的适龄儿童。 尖山社区大丫口组、薅芝林组、苗寨组、八角洞组;木戛社区汪祥组、安作坝组等辖区的适龄儿童。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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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织金一小集团校(双堰街道花红小学) |
110 |
双堰街道花红居委会、大寨居委会(距离花红小学近)。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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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 计划 |
服务范围(以户籍地址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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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织金八小集团校(绮陌街道平桥小学) |
110 |
三架山社区洪水沟组、平桥社区、中坝社区、墨峰社区坡头上组和私冲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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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织金二小集团校(红旗小学) |
55 |
双堰街道桂花居委会、双龙村等辖区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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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织金三小集团校(双堰街道荷花小学) |
55 |
双堰街道荷花居委会,干河村,大寨居委会(距离荷花小学近)。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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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文腾街道中心校 |
110 |
文腾街道水依社区。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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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惠民街道中心校 |
55 |
惠民街道木戛社区(大寨组,丫口组,下坝组,碉脚组,白蜡树组,箐头组,小木戛组)。 剩余学位用于解决进城务工随迁就读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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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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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织金县2026年“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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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读学生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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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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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生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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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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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年级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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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核实情况 (学校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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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信息 |
父亲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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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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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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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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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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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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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材料 |
1.大孩和小孩同一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及孩子页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孩和小孩的出生证及监护人结婚证(备用)原件及复印件; 3.《织金县2026年“长幼随学”入学申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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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自愿申请适龄儿童少年,到本人大孩(或小孩)所在的学校就读,本人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均真实有效。 监护人签字(手印): 日期: | |||
织金县2026年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工作方案
一、县直初中学校整班移交工作(不含织金县第七中学、织金县第八中学)
(一)织金县第四中学(初中部)
负责接收服务辖区内户籍适龄学生,剩余学位用于统筹安排织金七小六年级非辖区小学毕业生及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二)织金县第五中学(初中部)
负责接收服务辖区内户籍学生,不再接收辖区外户籍学生。
(三)织金县第六中学
除接收服务辖区内户籍适龄学生外,剩余学位用于统筹安排文腾街道中心学校、织金四小、织金五小、织金八小六年级非辖区小学毕业生及随迁子女入学。
(四)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
负责接收惠民街道中心学校及织金九小六年级毕业生(户籍属于惠民街道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水库移民搬迁对象的除外),同时,双堰街道、文腾街道户籍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及距离服务辖区学校2.5公里以上且未在主城区租住房屋的学生,县直第一至第八小学,双堰街道、文腾街道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中,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就读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
(五)织金县第十中学
除接收服务辖区内户籍适龄学生外,剩余学位用于接收双堰街道红旗小学、双堰街道花红小学、双堰街道荷花小学、织金县第一小学、织金县第二小学、织金县第三小学、织金县第六小学六年级非辖区小学毕业生及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六)织金县羊城中学
负责接收织金九小现就读六年级且户籍属于惠民街道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水库移民搬迁的适龄儿童及织金十小全体六年级毕业生。
(七)织金育才学校
严格执行“公民同招、逐步压减”的工作要求,须在许可的招生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并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分设重点班。新生报名注册后须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坚决杜绝违规提前招生行为。严禁招收借读生、挂靠学籍学生,不得接纳未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就读。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收费项目及标准须向社会公开公示。
二、乡镇初中学校整班移交工作
除县直小学及双堰、文腾、惠民三个街道以外的其他乡镇(街道)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整班移交工作要求,统一移交至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就读。除整班移交学生外,其他学生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择校,各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确需在其他学校就读的,必须严格按照本县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各校须严格落实大班额防控要求,坚持“存量减少、严禁新增”原则。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班额限制的,须事先向县教育局申报并经批准。返乡人员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负责安排入学。
三、特殊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要求
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地质灾害进城购房人员等优抚对象的子女,须于8月1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登记,并提交复印件备案,将按其现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初中阶段暂不实施长幼随学政策。
附件:织金县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情况表。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2194070(基础教育股)
咨询地点:县教育局五楼基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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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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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人数 |
招生范围(以户籍地址为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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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织金四中 |
990 |
1.双堰街道星秀社区和杨柳社区全部;双堰街道北门村。文腾街道金北社区金北路(平安大道以下区域,含山禾源水乡辖区五号地块,城市森林、甲槽小区)、万都铭城,织金印象、依云尚品、金玉龙城、半岛温泉、杨柳新城、杨柳国际、碧桂园、桐兴苑、官塘一号、伟鑫和园。2.剩余学位用于统筹解决在七小六年级非辖区小学毕业生及随迁子女入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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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织金五中 |
495 |
1.双堰街道金南社区:南笔路(老三中至五中后面白马山路段〈不含老三中教师宿舍,含五中〉);杨家田(同辉花园后面),森林路单号(南馨园后面),金南路双号(二小至狗桥的武装部一侧,含同辉花园、南馨园),至和府、龙湾国际、尚润国际、佳和半山公园、火车站站前广场安置点、龙城南苑。文腾街道金西社区(西环路132-252号、教场路、小教场路、教场西路、金南路2号及附号、城南路、森林路双号、西湖大道至宋家丫口),含西秀小区、供销大楼、金凯帝景、金园世纪城,德金8号;双堰街道太平社区(新华北路2-264号双号、共同路、清泉路、新华南路双号、南灵路、清泉小区、沙井巷、金南路单号);双堰街道(花红村、桂花村、黑石村、双龙村);文腾街道独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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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织金六中 |
1375 |
1.文腾街道金中社区全部;文腾街道金西社区(西环路22-130号〈含金南尚城,山禾源广场,紫金华府至山禾源广场〉城西路、西山巷、西山二巷、河滨路、金西路、西城街、二岭一巷、二岭二巷、金中路单号1-43号、花卉路、人人山路、移民西路(包括木杉寨);文腾街道金北社区(凤栖巷、凤鸣巷、登高楼路(含174、黔美花园、登高铭苑)、深圳街、深圳一街、深圳二街、春风路、新华北路(双号276号起,单号189号起)、金中路(双号24号起,单号43号起)、花园新村(山禾源)、马家巷、八角岩巷、向阳路、城北路);文腾街道金北社区金北路(含东方之花);文腾街道金北社区金北路(平安大道以上区域,含山禾源水乡辖区一、二、四号地块);双堰街道太平社区(新民路、文化路、玉屏路、和平路);文腾街道西湖村、文腾街道大坡村、文腾街道水依村。2.剩余学位用于统筹解决在文腾中心校、四小、五小、八小六年级非辖区小学毕业生及随迁子女入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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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织金县第十中学 |
800 |
1.双堰街道双堰社区全部;双堰街道荷花村、干河村、大寨村;双堰街道金南社区:金东路、古佛路、城防路、黄堰巷、白玉巷、新华东路、南笔路(三中至老三中路段〈含老三中教师宿舍〉)、沿河路; 2.剩余学位用于统筹解决在双堰街道、一小、二小、三小六年级非辖区小学毕业生及随迁子女入学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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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织金县思源学校 |
660 |
1.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惠民街道非易搬点学生,接收惠民街道沈国芳希望小学和织金九小六年级毕业生(户口属于惠民街道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水库移民搬迁的除外); 2.县直一至八小,双堰、文腾户籍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及距离服务辖区学校2.5公里以上且未在主城区租住房屋的学生,可以申请就读织金县思源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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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织金县羊城中学 |
440 |
1.织金九小现就读六年级且户口属于惠民街道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和水库移民搬迁的适龄儿童; 2.织金十小所有六年级毕业生学生统筹安排到织金羊城中学就读。 3.惠民街道易搬点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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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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