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龙场镇阳光村2025年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验收 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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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参照)财政部等6部委印发的《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 号)、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黔乡振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参照以上文件要求,我镇目前已完成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龙场镇阳光村2025年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已竣工,并经县级复核验收,验收通过。现将龙场镇阳光村2025年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县级验收意见单。

公告期: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18日(共10天)。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龙场镇人民政府反映。

咨询地址:织金县龙场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7-7886001

监督电话:12345

  附件:县级验收意见单.pdf


织金县龙场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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