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织金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857-77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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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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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织金县城关镇春风路42-9号 |
522425112034GB01451F00010023 |
12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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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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