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主线,坚持依法行政、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强化执法检查,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化解劳资纠纷,助力织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监管覆盖目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年度检查全覆盖,举报投诉案件按期办结率100%,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到位。
(二)源头治理目标。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规范管理,推动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率稳步提升,从源头减少欠薪、侵权等问题。
(三)机制建设目标。健全欠薪预警、排查、处置、惩戒闭环机制,落实施工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体系建设。
(四)执法规范目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检查结果全面公开,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检查重点与内容
(一)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执行情况。
(二)工资支付保障。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高温津贴、带薪年休假工资等发放情况。
(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
(四)劳务派遣规范。劳务派遣单位资质合法;派遣协议规范;在“三性”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保障同工同酬权利。
(五)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
(六)其他事项。遵守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规定;上级部署的专项检查任务;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四、检查对象与方式
(一)检查对象。一是全县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二是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加工制造、餐饮住宿、物流配送、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近2年发生欠薪、群体性事件、多次被投诉举报及守法诚信等级较低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方式。一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省级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二是重点巡查。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欠薪隐患单位、失信单位提高检查频次,实行常态化跟踪监管。三是专项检查。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高温劳动保护、劳务派遣等开展专项行动。四是举报投诉专查。依法快速核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五是书面审查。组织用人单位报送用工资料,开展线上线下书面审查。六是联合执法。联合能源、住建、交通、水利、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协同监管。
五、时间安排
第一季度(1—3月)。
(一)开展元旦春节根治欠薪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
(二)制定并报备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更新检查对象库与执法人员库。
(三)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第二季度(4—6月)。
(一)全面启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常规抽查。
(二)开展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专项检查。
(三)对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上半年全覆盖排查。
第三季度(7—9月)。
(一)持续推进“双随机”抽查与日常巡查。
(二)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
(三)开展劳务派遣用工规范专项检查。
(四)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第四季度(10—12月)。
(一)开展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化解欠薪隐患。
(二)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并公示结果。
(三)汇总年度执法数据,形成年度检查工作报告。
(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业务总结与经验交流。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确保各项检查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亮证执法、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案卷管理。
(三)从严查处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五)深化普法服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开展政策宣传与用工指导,提升用人单位守法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六)严守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
七、保障措施
(一)队伍保障。开展监察员业务培训、法治教育和作风建设,提升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
(二)经费保障。保障执法办案、装备配置、宣传培训等工作经费。
(三)技术保障。运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系统、大数据监管、“互联网+督查”等手段,提升智慧监察、精准监管能力。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调整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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