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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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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卓煜电商服务经营部: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乾诉织金县卓煜电商服务经营部劳动争议一案(织劳人仲案字〔2026〕第149号),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组庭人员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上述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证据的期限为公告发布期满后的15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6月9日上午9:30在织金县三甲大道中段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特此公告


织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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