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190947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6-26 09:35:0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中共织金县人民政府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解读 |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中共织金县委印发<中共织金县委常委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织党发〔2020〕8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决策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大人事安排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四、决策主要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一般由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等集体决策。决策程序包括以下环节:应按照议题准备、会前酝酿、集体研究、贯彻执行的程序实施,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
五、意义
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及时纠正,重新履行有关程序,确保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不力的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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