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8761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05 18:15:00 | |
文 号: | 织府办发〔2025〕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织金县全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织金县全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织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织金县全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3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毕府办发〔2024〕27 号)、《中共织金县委 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织金县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30年)〉的通知》(织党发〔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进一步完善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上下贯通、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让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2025年,建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并达到“紧密型”标准,综合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到65%左右。到2027年,全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医共体改革取得突出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权责清单。厘清医共体建设权责关系,制定政府办医、行业监管、医共体运行三张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医共体建设权责利关系。建立县医共体管理机制会商制度,围绕医保、价格、人事、薪酬、规划和财政投入等政策明确部门职责,决策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政策制定、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认真履行权责事项。(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二)健全医保支付制度。认真实施医保按总额付费,有效衔接医共体总额付费和DIP支付方式改革,牵头医院代表医共体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根据历年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医共体总额付费额度,有序实施总额付费资金预付、预结算,统筹开展总额付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年终结算。引导牵头医院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推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中医适宜技术按病种付费,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创新医保监管模式,由对单一医疗机构的监管转变为对医共体的监管,加大医疗服务质量、安全、价格、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等监管力度,引导医共体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定期汇总参保人员就医数据,开展医共体建设医保指标监测。具体方案由医保部门牵头出台,到202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明显实效。到2030年,县域医共体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职称评定等方面赋予医共体更多自主权。
1.落实医共体人员管理制度。充分落实医共体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实现医共体内的人员统一招聘、统一考核、统筹使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副科级以上人员选拔任用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医共体成员单位班子成员选拔任用,由牵头医院向县卫生健康局推荐,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由医共体召开医共体理事会会议任免。在人员的聘用上,编外人员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成员单位科室发展需要,制定计划按有关程序组织招聘;编制人员,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成员单位空编情况,上报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组织招聘;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报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实施。在人员的管理上,由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筹使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2.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医共体内编制实行分类核定,鼓励由医共体统筹使用,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实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管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实施乡村医师“乡聘村用”制度及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计划,每年在医共体成员医院空编范围内调剂一定数量编制用于招聘大学生村医。建立卫生健康人才“编制池”,解决牵头医院因编制不足引进人才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3.加大医务人员调配及巡诊派驻力度。牵头医院根据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需求每年至少派驻1名主治医师职称专家进行帮扶带教服务,派驻人员为正式在编人员或合同制2年以上有工作经验人员,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无资质的不占派驻人员任务数,派驻期为1年。加大对村级的巡诊派驻力度,加强医共体内公共卫生、全科、妇产科、儿科等紧缺人员配备,优化乡镇卫生院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落实医学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乡镇卫生院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师。(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4.建立柔性人才流动机制。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在保持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医共体牵头医院对成员医院人员进行统一调配,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共体内多点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医共体成员单位人员申请调动、辞职、考调的,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提出建议,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后,报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程序审核办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5.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按年度制定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分阶段分批次从成员单位选派人员到总院或者三甲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人才培养和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培训人员由医共体牵头单位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备案,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实施。(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规范职称评聘。制定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规范医共体内职称评聘,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高级职称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医院专科发展、职称结构进行评聘,结果报医共体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完成聘任工作。牵头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药、护、技)聘任中级职称前,须到基层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服务基层工作经历必须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骗取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健全完善薪酬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与县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鼓励实行医共体内的薪酬总量管理,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逐步使其与县直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各医共体要建立完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内部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创新分配机制,自主设立体现分级诊疗要求、劳动特点和技术水平的薪酬项目,达到紧密型医共体单位可由牵头医院申请。(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
(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医共体资产的统筹管理、监督管理,建立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统一管理的财务制度。按规定落实对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村医财政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及时落实上级部门动态调整的补助标准,提高村医收入。到2025年,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六)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以健康为中心的层级绩效评价,强化医共体建设成效监测。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及成员单位的每年履职和医共体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完善一体化服务机制
(一)完善整合共建机制。依托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为载体,建立“1+X+N”管理模式,即“牵头医院——县域医疗次中心(或中心乡镇卫生院)——一般卫生院——卫生室”梯次带动模式搭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立强制性约束机制,加快推进“六统一”机制建设,做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资源共用、抱团发展。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依托医疗次中心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在成员单位内部探索建立集团医院,抱团发展,解决单个成员之间医疗资源短缺和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县妇幼保健院要积极参与医共体建设,加强与牵头医院的沟通协作,发挥儿童早期发展、产前筛查、更年期保健等妇幼健康特色专科优势,指导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儿童视力筛查、新生儿疾病和视力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效,加强母婴安全保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医疗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结对帮扶机制,强化对医共体建设的支持。建立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疾病诊疗目录,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加强牵头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推动优质资源下沉,网格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升级。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镇卫生院开设1个标准中医馆和1个临床特色专科的“1+1”模式逐步向1个标准中医馆和N个临床特色科室的“1+N”模式拓展。将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管理,实现县乡一体化管理及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条件的可将公办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村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2025年,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明显提升。到203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建成1个临床特色科室。(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
(三)完善资源共享机制。依托牵头医院,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统一调配使用床位、号源和设备等资源,提高使用效率,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同质化,2025年6月底前,在牵头医院设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院前急救、健康管理等中心,完善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业务、服务统一管理和同质化,实现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完善信息化支撑机制。加强医共体内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深化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分级诊疗和医防数据融合应用。加强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技术指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医共体监测管理信息标准,综合汇集县域内医疗卫生数据资源,强化医共体及县域医疗次中心监测评价,推进村卫生室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应用的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五)完善公共服务机制。制定完善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完善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牵头医院设立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中心,设置疾病预防监督员,负责医共体内公共卫生管理、指导、监督。健全院前急救体系。县级紧急救援中心(120)实质性运行,负责全县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实现医疗急诊急救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在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院前急救中心,在县域医疗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急救分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急救站,保障必要的急救用房,配备相应急救设备,健全完善分级、就近、及时的院前急救体系。成员单位加强公共卫生科室建设,在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发热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一般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发热诊室,鼓励有条件的建立标准化发热门诊,配备负压救护车;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加强传染病救治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探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打包,由医共体统筹使用,探索医共体内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等方式,提高群众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六)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医共体内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落实“六个拓展”要求,逐步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医共体慢性病防治能力,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对区域内重点人群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推动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双处方”制度,形成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县域医防协同机制。到2030年,“双处方”制度全面推行。(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七)深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村卫生室村医管理体制,将政府办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逐步实行行政、人员、药品、财务、业务、资产、绩效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村医准入和退出机制,及时足额保障村医待遇,完善村医参加社会保险制度、落实村医基本养老保险,建立村医退出生活补助制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级由县卫生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卫健、医保、县委编办、人社、发改、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出台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高位推动医共体建设工作。工作及时下设医共体建设运营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医共体建设的督促、调度和指导,做好则侧宣传、总结提炼、经验推广。
(二)加强调度督促。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机制每年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至少听取2次医共体建设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医共体建设相关工作。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机制办公室每月对医共体运行情况及时研判,对医共体运行问题及时会同成员单位会商处置,确保工作实效。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在县域医共体管理机制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障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强化工作督促,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贯彻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令书面检查。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推进滞后、推诿扯皮或工作不力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没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四)强化考核评估。医共体建设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在织金县考核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实行目标管理,重点考核运营管理、就医秩序、增强基层能力和辐射带动、资源共享和下沉、公共卫生和居民健康改善、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总额预付、领导班子成员任免、评先选优、绩效薪酬总量核定、院长年薪等挂钩。
(五)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开展医共体建设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发掘和培育典型,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织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机制
2.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名单
3.织金县紧密型医共体权责清单
4.织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六统一”工作方案(试行)
附件1
织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机制
一、医共体管理机制工作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医共体建设工作;
2.审议县域医共体发展规划,审议县域医共体资源整合、改革发展、重大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3.审议县域医共体章程和有关人事管理、薪酬分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4.审议县域医共体运营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其他重大问题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5.审议县域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
6.审定县域医共体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7.审议县域医共体其他重大事项;
8.协调县域内医疗资源配置,尤其是特殊情况下(包括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暴发)的资源协调;
9.围绕县域医共体建设,协调县委编办、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在体制机制上协同,充分发挥“三医联动”的作用,为县域医共体建设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10.修订、制订医共体管理机制章程;
11.履行法律法规或医共体管理机制章程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医共体管理机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提议召开医共体管理机制会议,按要求出席有关会议;
2.在医共体管理机制会议依法行使审议权、表决权和建议权;
3.对医共体管理机制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执行医共体管理机制决议;
4.对医共体牵头单位执行医共体管理机制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质询;
5.受医共体管理机制委托,代表医共体管理机制处理相关事务,以医共体管理机制名义参加有关社会活动。
三、医共体管理机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医共体管理机制有关文件、指示、规定和医共体管理机制的决定、决议等,负责布置、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协助医共体管理机制主任及其他成员了解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为医共体管理机制决策提供建议,及时上传下达,协调各部门工作;
3.根据医共体管理机制的决议,负责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规划,制作各种文件及县域医共体日常行政事项的通知安排;
4.负责安排及接待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及其他单位参观、学习、交流等活动;
5.完成上级部门和医共体管理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织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名单
一、织金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牵头医院:织金县人民医院
成员医院:织金县双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织金县文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织金县化起镇卫生院
织金县大平乡卫生院
织金县龙场镇卫生院
织金县马场镇卫生院
织金县自强乡卫生院
织金县猫场镇卫生院
织金县上坪寨乡卫生院
织金县牛场镇卫生院
织金县八步街道卫生院
织金县官寨乡卫生院
织金县茶店乡卫生院
织金县三甲街道卫生院
织金县绮陌街道卫生院
织金县桂果镇卫生院
织金县实兴乡卫生院
织金县纳雍乡卫生院
包含各成员单位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织金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牵头医院:织金县中医医院
成员医院:织金县惠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织金县三塘镇卫生院
织金县金凤街道卫生院
织金县鸡场乡卫生院
织金县后寨乡卫生院
织金县中寨镇卫生院
织金县熊家场镇卫生院
织金县白泥镇卫生院
织金县阿弓镇卫生院
织金县珠藏镇卫生院
织金县少普镇卫生院
织金县黑土镇卫生院
织金县以那镇卫生院
织金县金龙乡卫生院
织金县板桥镇卫生院
包含各成员单位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附件3
织金县紧密型医共体权责清单
二、县卫生健康局权责 | |||||||||||||||||||||||||
(一)县域医共体监管 (一)县域医共体监管 |
1.负责县域医共体监管与评价工作,落实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 ||||||||||||||||||||||||
2.科学规划、协调、监管医共体建设,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适度竞争的格局。 | |||||||||||||||||||||||||
3.落实医共体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干部选拔任用、内部绩效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实现医共体内的人员统一招聘、统一考核、统筹使用。 | |||||||||||||||||||||||||
(二)公益性监管 |
4.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履职情况。 | ||||||||||||||||||||||||
5.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 |||||||||||||||||||||||||
6.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 | |||||||||||||||||||||||||
(三)执业和行风监管 |
7.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 ||||||||||||||||||||||||
8.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 |||||||||||||||||||||||||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
9.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 ||||||||||||||||||||||||
10.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 | |||||||||||||||||||||||||
11.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合理使用,大型设备使用监管评估。 | |||||||||||||||||||||||||
(五)运行监管 |
12.县域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执行情况。 | ||||||||||||||||||||||||
13.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信息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 |||||||||||||||||||||||||
14.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药品回扣等行为,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 | |||||||||||||||||||||||||
15.转诊病种的分级收治和双向转诊的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县域内住院率等指标。 | |||||||||||||||||||||||||
(六)人事管理监管 |
16.县域医共体人员聘用、人才引进、任命等事项,实行备案制。 | ||||||||||||||||||||||||
(七)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
17.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 ||||||||||||||||||||||||
18.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县域内医共体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 |||||||||||||||||||||||||
三、医共体权责 | |||||||||||||||||||||||||
(一)功能定位 |
1.法人定位。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政府投入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保持不变。 | ||||||||||||||||||||||||
2.机制体制。制定章程,明确内部议事决策机制和管理规章制度。 | |||||||||||||||||||||||||
3.内部架构。建立承担具体工作职责的内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运转。 | |||||||||||||||||||||||||
(二)运营管理 |
4.落实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信息系统等统一管理的具体工作,建立医共体一体化管理中心、医共体人力资源中心、医共体运行服务管理中心(下设医疗质控中心及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中心)、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医共体药械管理中心、医共体运营管理中心等实体运行的管理中心。 | ||||||||||||||||||||||||
5.建立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院前急救、健康管理等资源共享中心。推动业务、服务统一管理和同质化,实现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2025年6月前) | |||||||||||||||||||||||||
6.制定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内部流程与规范,建立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 |||||||||||||||||||||||||
7.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 |||||||||||||||||||||||||
8.下沉医疗资源,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群众健康管理精准个性化实施。 |
附件4
织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六统一”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一体化管理,健全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有效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全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3〕20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毕府办发〔2024〕27 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统一行政管理。医共体内设立一体化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医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工作平台和机制,对成员单位人员等实行一体化管理。成员单位原单位性质、政府投入、优惠政策等保持不变。(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二)统一人员管理。医共体内设立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优化医共体内薪酬结构,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医共体内人员由牵头医院按规定统一招聘、培训、考核、使用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医共体内多点执业无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共体内人才双向流动,建立人才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人才下沉积极性。加强成员单位人才培养,优先保障成员单位用人需求。(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三)统一业务管理。医共体内设立运行服务管理中心(下设医疗质控中心及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中心),负责对医疗、公共卫生、检查检验、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执行统一业务标准,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动医防融合。成员单位中有确需转诊的患者,根据患者意愿,由牵头医院为其提供服务。患者在牵头医院治疗后需转至成员单位的,由牵头医院原诊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治疗,成员单位可使用患者后续治疗必需药物。(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四)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内设立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成员单位财务的统一管理,成员原则上要求在编在岗,由医共体委派或主要在成员单位的财务人员中轮任,周期为二年。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调剂、调拨和共享共用机制,大型医疗设备的计量、记录和列报,以及收入确认、成本分担等由医共体统一负责。县域医共体主要负责人是县域医共体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内部预算,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部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成员单位的大额资金使用由医共体理事会按规定审批,成员单位对本单位财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探索建立医共体总会计师制度,规范做好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实施统一、全面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一整套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预算刚性约束,重视和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编制成员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按县域医共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报医共体理事会审议批准实施,并抄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要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覆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的内部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医共体内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和薪酬待遇等挂钩机制。严格财政预算执行,严格落实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独立核算,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成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开展核算。构建“一本账”财务报告体系。建立包括县域医共体财务报告、医院汇总财务报告、各成员单位财务报告等层级在内的“一本账”报告体系。财务管理中心每年将财务管理情况向医共体理事会汇报审核通过后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并按程序提交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完善收入管理制度。建立收入管理制度,统一票据管理,规范收入管理程序并严格执行。统一支出管理。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制定医共体内的各类支出标准,建立统一的资金审批制度,明确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实施统一的支出管理。建立成本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医共体成本核算体系,通过资源整合、统一采购、业务流程改造、预算绩效管理和成本分析等有效措施加强成本控制,提高县域医共体整体绩效。建立资产内部共享使用管理制度,实现成员单位资产在县域医共体内统筹使用,努力提高资产总体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五)统一药械管理。医共体内设立药械管理中心,负责药械采购配送和管理等工作,主要承担县域医共体内的统一目录、采购、配送、培训、药事管理等具体管理事务工作,全面加强成员单位药事管理、合理用药等制度执行的调度督促和检查。建立医共体内处方流动机制,推进长期处方、延伸处方。统筹协调医共体药事服务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审核,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促进药械统一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组建医共体药械管理专家委员会,遴选具有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中医专业)、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若干人员组成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议事制度,切实发挥专家在县域医共体内药品、医用耗材的目录统一,新药、新制剂和新耗材申请购入的审核把关,临床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分析等方面的指导监督作用。建立药械管理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的安全、质量、标准、风险等监督管理制度,依职责查处药品、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等过程的违法行为,做好相关申投诉处理。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结合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指导建立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院内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并重点分析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械、国家医保谈判药械使用和药械配送、支付报销等情况,持续有效保障药械供应。建立统一药品、医用耗材目录。由药械管理专家委员会制定县域医共体内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目录》,送县域医共体药械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统一执行,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诊疗范围及需求在《药品、医用耗材目录》内选择建立本单位药品、医用耗材目录,有需要新增药品、医用耗材的需经本单位内部审核同意后提交至药械管理专家委员会,由药械管理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后新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在归口一体化管理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中选择并配备相关药品。建立统一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管理体系。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审批制度,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在保证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的前提下,根据医院上一年度药品及医用耗材的消耗情况、医院医疗业务的增长预测情况、药品、医用耗材比例的调控情况等,科学编制各成员单位的药品、医用耗材的年度采购计划,报县域医共体药械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院上会讨论,通过后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药械管理中心应对供货单位配送能力进行审核把关,组织配送协议的签订,督促签约的供货单位切实履行协议,按照远近结合、城乡联动、统筹配送的原则,重点保障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械供应。对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拟采购但存在配送困难的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由药械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搭建配送关系。对属于《药品、医用耗材目录》但县域医共体内相关成员单位未配备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由药械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和协调采购。建立统一药械储备。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相关政策措施要求,督促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每月零报告制度,在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的指导下建立急诊抢救等重点药品、医用耗材常态化动态储备机制,科学划定库存警戒线,切实提升县域医共体短缺药品、医用耗材监测预警、定量储备、调剂供应等应对处置能力。紧急需要药品、医用耗材如果县域医共体内其他成员单位有库存,经药械管理中心确认后,由医共体牵头单位协调流通。如果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内无库存,则由药械管理中心协调紧急采购。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按照国家和省级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要求,科学制定、动态调整优化相关储备目录,加强库房、药房等储备能力建设,具备在发生重大灾情、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依法紧急支援、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使用的能力,切实防范和化解药品、医用耗材短缺风险。建立完善验收、记账管理制度。由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完善验收、记账、报告工作制度,组织定期开展确认、报账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六)统一绩效考核。医共体内设立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健全内部运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承担医共体运营统筹、分析和监控,开展绩效体系设计、考核办法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跟进、年度绩效考核等目标考核工作,做好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运营协调支持。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评价办法,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内部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薪酬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医共体不得向各成员单位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指标挂钩,负责统筹制定本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谋划部署。各医共体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医共体一体化运行管理作为建设紧密型医共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医共体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医共体章程,成立相关管理中心,并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机制办公室备案。
(二)压实工作责任。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总院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总院分管副院长要具体抓,分片包干各成员医院发展。各中心负责人、各成员医院院长要根据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推进医共体建设。对工作履职不到位,落实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三)强化督促调度。各医共体要建立健全调度督促工作机制,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机制,对标对表按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调度,调度情况报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机制办公室汇总,形成工作情况通报发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适时组织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开展专项督导。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医共体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晋职晋升、绩效发放、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等的重要依据,激励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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