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150959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下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 利资金)的通知 | ||
文 号: | 织财农〔2020〕50号 |
织财农〔2020〕50号
县水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 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冬修水利资金)8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列入2020年项目支出,政府功能分类支出科目“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 “50601-资本性支出(一)"。
二、下达的资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 (国办发【2016】 22号)、《省人民政府办今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 24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黔财投[2017]27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指导意见》(毕府发【2018]18号)等有关规定及县级裁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