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4038135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织金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1年11月份特困供养经费的通知 | ||
文 号: | 无 |
各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2021年11月份,全县特困供养人员共1852户1911人。经研究,现将特困供养经费共计1635929元下拨到各乡(镇、街道),作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其中,城乡中心敬老院按基本生活费300元/人/月标准,共计45人13500元;分散供养1222户1281人,基本生活费1040812.5元;乡(镇、街道)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477户477人(其中,全自理对象430人,半护理对象42人,全护理对象5人),基本生活费387562.5元,照料护理费194054元。分散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和城乡中心敬老院基本生活费由县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对象一折通(卡)上。各乡(镇、街道)敬老院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费和集中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下拨到各乡(镇、街道),由各敬老院统一安排使用,各敬老院应按300元/人/月的标准为特困供养人员发放零用钱。请各乡(镇、街道)合理使用资金,妥善安排好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明确专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政务公开栏、院务公开栏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及特困对象的监督。
织金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