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人民政府
关于织金县 2024 年度第五批次工业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织府通〔2025〕11 号
为加快工业建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开展织金县 2024 年度第五批次工业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该批次用地征收范围为茶店布依族苗族彝族乡大营社区,征收具体范围以预征收土地红线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
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 32.4942 公顷,其中农用地32.2754 公顷,建设用地 0.2188 公顷。
三、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用途为织金县 2024 年度第五批次工业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23〕15 号)文件执行。茶店乡大营社区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费用标准为:耕地 42550 元/亩;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及建设用地 18500 元/亩;未利用地 10000元/亩;青苗补偿费 1850 元/亩。待用地批复后,若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更新,将在新标准公布实施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按新标准测算补足。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对象为被征地土地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拟采用一次性货币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等途径进行安置。
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织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
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茶店乡办理土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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